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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
时间:2025-12-2 4:59:43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宋晓梧:你交费的年头长了,领的相对就多了。不可能你交的多了,还让你领的少了,这样的政策不可能出台。

她以强奸犯罪举例,一般须满足是对方所为、有物证的条件,如果是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还增加一个难点即证明不是自愿发生性行为,“时间越长,越难证明”。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2013年,两高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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