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颖说,互联网上存在大量将未满十八岁的儿童描绘成性对象,并以此制作满足性愉悦的产品,包括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比如,在东南亚一些国家,成人强迫儿童进行色情直播。网络上也有一些类似“擦边球”的现象,比如儿童穿比基尼泳衣走秀等。而加密数字货币和“暗网”等新技术正在推动这些内容在线实时传播,给各国执法工作带来挑战。
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洪(男,29岁)、黄某刚(男,18岁)、兰某(男,21岁)、符某武(男,21岁)、苏某云(男,25岁)、董某阳(男,36岁),犯罪嫌疑人浦某宝(男,26岁)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2017年11月22日14时许投案自首。
《媒体曝光窃听黑色产业链,受害人遍布全国》她说,很多儿童,不一定意识到他遭受性侵,这与性侵定义有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剥削和性侵犯,防止引诱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的性行为;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从国际公约的规定来看,对儿童的性侵和性剥削(childsexualabuseandexploitation)是一个概括性定义。在很多国家,性侵儿童包括身体接触型(sexualtouching)、强迫性行为、以及非身体接触型,比如对儿童暴露性器官,强迫儿童做出带有性意味动作等。当然,现实中很多性侵儿童行为是综合型的,往往包含多种行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