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古思尧游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共判9个月,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
可能有些领导干部还是有种思维惯性:我不贪不占不拿不要就行了,干不干活谁也管不着。可是随着这几年对主体责任抓得越来越紧,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以后,那种看着星星、打着哈哈就能轻松混日子的时代早都一去不复返了。而在十九大确定了未来宏伟的目标任务之后,落实就更加成了关键。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每一次谈到工作落实,几乎都要反复强调“责任”二字:
《脱贫攻坚|河南扶贫农产品搭上101对服务区"快车"》无论是个别谈话,还是在修正后的书面发言稿中,绝大多数人都将“反党集团”“一股反党逆流”“宗派小集团”等字句抹去了,取代以缓和的字眼。最后得出结论,“反党小集团”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