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此次‘郑强奖助学基金’的成立得到15名院士、20多名长江学者、企业家等各界人士的支持,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郑强希望通过“郑强奖助学基金”的设立,吸引更多爱心人士关注贵州大学学生的发展。
《北京: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李莹说,在司法实践中一种处理是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会出钱赔偿,但这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