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虽然不甘心,但这样的判决结果起码能让我们‘从头再来’,自己也可以慢慢还。”黄健国的这一表态遭到了妻子李凤的强势“回应”:“你怎么还,你哪里还有钱还?”黄健国马上又低下了头。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让核子"裂变"的"茭白队长"》“不堪回首。改革开放前,政治斗争几乎没断过,而作协往往首当其冲。一旦政治斗争来了,只能服从。”林绍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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