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西塘派出所民警胡圣佳:“现在也在积极寻找他的家属,希望家属把人带回家,如果(行为人的精神)是正常的话,我们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44条规定,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自己的身体这一条,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警方回应事件称,并没有对案件坐视不理,正全力搜集证据,调查两名自首疑犯,并全力追查另一名疑已逃往老挝的疑犯。但是,由于涉案者大部分都未成年,所以必须谨慎处理。
《最全攻略|北京明年1月1日起可"扫码"就医结算》公众对扒门女的谴责,正表明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某些过火的言行,恰恰说明,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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