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这些借贷合同分为“借条”和“收条”,上面有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借款理由是“因个人短期消费需要资金”,而出借人也是个人。
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湖北保神高速全线贯通 神农架将跨入"高速时代"》眼看着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简直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又一个贷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说能帮她代还款项。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得公司。博得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六个月,月息6%。但到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