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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小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劳务
时间:2025-11-29 23:31:35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2014年11月20日,中驰股份一审败诉,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中驰一方随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孔女士说,中驰公司认为一审中并未指出涉案两家公司产品实质性的不同点。

2014年1月10日,德国旭普林将中驰股份告上法庭并索赔人民币1400万元,理由是上海中驰股份提供的用于京沪高铁的声屏障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某项发明专利权。

《交通运输部:小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劳务》养老金投资运营能否填补“收不抵支”?随着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长,如何才能实现“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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