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14年间,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2014年下半年,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4日,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
广西“首虎”李达球,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在2013年7月落马,他是自内蒙古“首虎”王素毅之后,又一个被减刑的地方“首虎”。
《疫情紧 美航空出行人数创新高 韩国催热"云"聚会》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其中,中国的反腐如何开局,受到国内外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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